关于定制客运平台的相关问题
2024-01-26 16:08:13 定制客运系统关于定制客运平台的相关问题
问题:
定制客运平台与客运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时,是否需要得到交通主管部门的许可才行?
答复:
您好,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提供定制客运网络信息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备案等有关手续。班车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一)《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信息表》;(二)与网络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或者相关证明。网络平台由班车客运经营者自营的,免于提交前款第(二)项材料。
53座车由县内包车客运转为省际班车客运问题
问题:
根据交通部办公厅交办运2018年83号文件关于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通知精神,自2019年4月1日起,老车型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运营手续按照JT/T325标准执行。我们现有1台2013年车辆,经营范围为县内包车客运,53个座,拟转为省际包车客运。这台车是否属于老车型?对其调整经营范围是否属于办理道路运输经营手续?车辆座位数与JT/T325标准要求的49+1座位数是否相悖?
答复:
您好,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的通知》(交办运〔2018〕83号)要求,2018年8月1日前已经列入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区、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布的《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客车车型为老车型。大型高一级和大型中级客车座位总数应不大于49+1。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11条有关规定,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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