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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拟分等级考核网约车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

2021-09-29 17:13:23     行业资讯

9月27日,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近日,该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强化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驾驶员经营行为。目前,《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南宁市拟分等级考核网约车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


文件部分内容截图文件部分内容截图


据悉,《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在广西南宁市网约车客运经营许可证上核定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网约车客运经营的企业,以及从事网约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考核等级划分,用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应不同的考核等级。其中: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AA级(优秀)、AAAA级(优秀)、AAA级(优秀)、AA级(合格)、A级(基本合格)和B级(不合格);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级(优秀)、AA级(合格)、A级(基本合格)和B级(不合格)。


同时,明确企业考核结果运用。规定了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延续经营、市场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对在经营期限内,考核等级均被评为AA级(合格)及以上的企业准许其延续经营;考核等级有一次被评为B级(不合格)或者两次及以上被评为A级(基本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考核等级有两次及以上被评为B级(不合格)的,不准许其延续经营。


明确驾驶员考核结果运用。鼓励企业将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与其待遇、评先、培训、辞退挂钩,对近3年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级(优秀)的驾驶员,企业可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对当年度考核等级被评为B级(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为A级(基本合格)的驾驶员,企业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教育和管理;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考核等级均被评为B级(不合格)的驾驶员,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


即日起至10月6日,南宁市民可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如登录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进入“互动交流”栏“调查征集”,点击“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查询,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该部门。


或者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点击“《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查看和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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